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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dsgajik111 於 24-8-2010 01:14 編輯
點解唔先答應槍手要求, 再慢慢拯救人質?
原本系車度就已經夠亂, 又加上大雨, 煩上加煩, 伺機乘機逃走左時,
個槍手就會更加心亂, 已經開始亂開車, 仲開槍打爆車胎去刺激佢... 有冇搞錯
點解唔用狙擊手直接向車正面射擊(槍手開車的時候)?都可以放路障去爆車胎...洗唔洗用槍呀?
比你系個槍手都會以為開槍打佢, 個槍手先會發癲開始亂做野
跟本冇理會槍手真正心理, 佢又唔系普通罪犯, 用普通方式去對付, 佢系前警長呀!
當地警方不答應+伺機冇服從而逃走+開槍打車胎前後幾分鐘內發生系致命傷
(以上是個人見解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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